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关于批准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学位〔2012〕40号),我校申请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双师型”职教师资人才培养项目》正式获得批准,这是学校长期坚持服务职业教育的办学定位,历届领导班子带领师生员工艰苦奋斗,不断深化人才培养特色的结果,是学校发展历史上新的里程碑,标志着我校人才培养层次达到新的高度----博士层次。
学校瞄准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对高素质职教师资的特殊需求,特别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急需具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双师型”骨干职教师资和专业带头人,积极申报“双师型职教师资人才培养项目”,对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吸引优秀人才从事职业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该项目申报过程中,在教育部、人社部等部委、天津市市委、教委和市学位办等各级领导的密切指导和鼎力支持下,校领导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和学院积极配合,高质量完成项目论证报告、培养方案、实施方案等申报材料,顺利通过了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两轮评审和项目答辩,并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项目方案,最终完成国务院学位委员评审等工作,历时一年多项目终于获得批准,填补博士学位“双师型”职教师资人才培养的空白。
学校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探索高层次职教师资专门化培养新机制,不断构建博士层次“双师型”职教师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培养出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博士层次“双师型”职教师资,为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供人才支撑,以适应职业院校提高质量、创新发展的要求,为国家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及其师资培养体系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