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职师大研究生处发〔2014〕14号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留学研究生
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课程建设是我校实施培养计划,加强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最根本工作。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发挥重要的作用;为全面贯彻落实《天津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有关要求,全面提升我校来华留学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响应市教委的号召,进一步推动留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特制订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结合学校“十二五”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切实推进教育创新,加大教学改革力度,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全面提高教学水平。
2.精品课程建设应着眼于我校的教学改革和办学特色,以全面提高留学研究生素质和能力为核心,形成一批师资雄厚、教学质量高的精品课程群。
二、建设原则
1.精品课程建设应根据我校人才培养计划和课程体系要求,充分体现办学特色和专业特色;精品课程建设要与师资队伍建设相结合,以通识教育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特色课程为主,充分考虑专业分布及示范带动作用,建立起条件先进、师资雄厚、教学质量高的院、校、市、国家四级精品课程体系。
2.精品课程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严正风范和鲜明特色,并能恰当地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性和一定辐射推广作用的优秀课程。
三、建设任务
1.制定科学的精品课程建设规划。学校制定全校“十二五”精品课程建设规划。各学院在全面规划专业建设的基础上,科学规划本单位的精品课程建设,要以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其他课程建设,促进学院教学水平的提高。
2.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精品课程要由学术造诣较高、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的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鼓励高学历青年教师和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参加精品课程建设。通过精品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双师型一体化教师梯队。
3.重视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精品课程的教学内容要先进,要及时反映本专业的最新科技成果,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新世纪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需求。注重课程的教学资源库(包括: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实践、设计、论文、研讨、作业等)的建设。
4.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手段。转变教学思想观念,改革教学方法,合理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精品课要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教学资源库要上网并免费开放,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开放并定期维护,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带动其它课程建设。
5.重视教材建设。精品课程应使用正式出版的优秀教材,应有完整、配套的实验实训教材和指导书。鼓励建设一体化、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和具有学校特色的教材。
6.高度重视实践教学。鼓励高水平教师参与实训教学工作,不断改革实训教学的形式、内容和方法,为学生创造更好的实验实训教学环境。不断扩大和发展实训教学基地,拓展校企之间的合作。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的特点和条件,制定合理的教学方案,拓宽教学范畴,整合教学资源,保证实训教学时间,完善实训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创建实训教学精品课程。
7.建立切实有效的激励与评价机制。鼓励教授上讲台并负责精品课建设工作。鼓励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积极投入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精品课程评价体系和学生评教制度,不断提高精品课程质量。
四、评审立项
1.申报程序。
(1)各学院参照《天津工程师范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评估标准》评选出院级精品课程。
(2)各学院推荐本院级精品课程其中优秀者申报校级精品课程建设课程,由课程建设负责人填写《精品课程建设申报书》,于每年9月份报研究生处。
2.考察与评审
(1)研究生处聘请有关专家审阅相关材料,根据需要深入课程所在学院考察有关情况(包括听课、座谈、问卷调查、抽测、课程档案和网上资源查询等);
(2)召开学校课程建设委员会,听取专家报告,课程建设委员会委员发表意见;
(3)课程建设委员会委员投票表决,超过有效选票半数的课程确定为校级精品课程。
3.申报天津市级、国家级精品课程项目评审,须是学校审批认定的校级精品课程。申报时间、方式等,按市教委文件通知要求办理。
五、评估验收
1. 评估验收申报条件
(1)学院批准精品课程建设的课程;
(2)课程改革与建设中,有比较好的工作基础,形成自己的特色的课程;
(3)课程建设负责人需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
(4)市级及以上精品课程按有关要求进行。
2. 报送材料
(1)精品课程评估验收申请书;
(2)精品课程建设自评报告;
(3)精品课程申报表(课程简介、自报特色和网上资源运行情况);
(4)评估验收材料电子文档和本课程网上资源的光盘(RM格式);
(5)市级及以上精品课程的要求按相应规定执行。
六、建设管理
1.课程上网。由学院和课程负责人保证校级精品课程在网上正常运行、维护和更新。确因技术原因需要中断的,必须注明原因,及时解决问题,尽快恢复网上课程的正常运行。
2.年度检查。校级精品课程每年检查一次,检查工作由学校课程建设委员会委托教务处聘请专家组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课程建设委员会。检查不符合精品课程标准的给予免减,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课程取消校级精品课程称号,停拨维护费,但保留一年申请复查的资格,复查合格的恢复校级精品课程称号,但不补拨维护费。
3.精品课程组成员要承诺课程网上资源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并免费开放。
七、经费资助与管理
1.为做好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实行项目管理,分别给予课程建设费、维护费和奖励费。项目经费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所在学院教学主任负责使用监督审核。劳务费和单张票据面额超过500元的由研究生处审核后报帐。建设费、维护费主要用于支出题库建设、网络资源建设、课程改革、图书资料费、调研费、办公用品(文具)费、打印费等,其中题库建设、网络资源建设不少于40%、调研费和办公用品(文具)费不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30%、论文版面费原则上不超过20%,维护费在年度检查通过后拨付。
2.资助院级精品课程建设费每门2000元,申请建设校级精品课程资助建设费每门4000元;
3.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的课程,学院将一次性奖励课程组4000元,资助维护费3000元/年。经批准为建设市级精品课程另资助建设费3000元,建设期为1~2年;
5.被评为“市级精品课程”的课程,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学校将一次性奖励课程组5000元,资助维护费4000元/年。经批准建设国家级精品课程另资助建设费4000元,建设期为1~2年;
6.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的课程,在教育部对其提供奖励的基础上,学校一次性奖励课程组6000元。维护费由国家拨付。
八、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研究生处
201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