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为了进一步规范硕士学位申请工作,根据学校《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规定,结合学院学科特点和硕士培养的质量要求,经院学术分委会和学位评定分委会讨论通过了理学院申请硕士学位科研成果规定(讨论稿)。
规定从成果署名及数量、学术论文发表刊物等方面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需满足的条件进行了说明,进一步规范学院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的同时对研究生及其导师的研究也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