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申请,研究生处复审后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现将其申请书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8日至10月21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研究生处反映,受理电话:28127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