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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硕士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
2019-11-12 14:12 王茹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管理,根据《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春季硕士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31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36前向研究生处提交硕士学位申请材料。

二、答辩申请

1.各学院做好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2019125之前报研究生处备案。

2.答辩前1个月,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同时填写《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除论文评审外相关部分)并提交定稿论文。

3.研究生工作秘书审核答辩申请资格,于20191230之前将预答辩人员名单报研究生处。

4.研究生工作秘书将符合答辩资格者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汇总连同论文送检申请表交研究生处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具体要求参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管理办法》(修订),学位论文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评审。2020年春季毕业研究生的论文检测工作须于202018日之前完成。

5.答辩前一周,研究生工作秘书将答辩申请表一式两份,含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论文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各一份,每人一袋装好送研究生处审核(支撑材料包括:实践环节相关表格原件、职业资格证书、学习成绩登记表、论文评阅意见书,职校硕士含科研成果)。同时将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及答辩委员会组成情况报研究生处审查、备案。

6.研究生处审核后,将答辩申请表一份返回学院后方可进行答辩。

三、答辩

1. 答辩委员会组成须经研究生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答辩委员会由5名本专业(领域)或相近专业(领域)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参加。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应有相关的企业专家参加;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论文评阅和答辩委员会应至少各有1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

2.答辩委员会就是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进行不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决议;表决须获得全体答辩委员超过2/3同意,方为通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须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

四、学位审定

1.答辩委员会决议连同会议记录、投票情况及答辩材料一同报研究生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经研究生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学位申请者,须进行学位论文最终版本的定稿检测,定稿论文须符合学位论文模板要求,并与正式装订纸质版一致,作为存档和向中国知网提交使用。研究生工作秘书将通过审核的学位申请者名单及全部有关学位申请材料于202036日前提交研究生处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2.研究生处审核、汇总后,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批准是否授予学位。

3.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后,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负责整理每位硕士毕业研究生的学位档案。硕士毕业生需提交学位论文装订版6份:其中2份交学校图书馆,2份学院留存,1份存入研究生人事档案,1份交研究生处存入学位档案;同时学位论文的电子版(PDF格式)统一交研究生处存档。

其他未尽事宜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1 2020年春季硕士毕业生答辩时间安排表

附件2 答辩及学位申请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和注意事项

附件3 学位评定分委会主任介绍学位申请情况的提纲

附件4 研究生学位申请及审定书中各环节签字流程

   

   

   

研究生处

20191111

 

 

 

附件【附件1:2020年春季硕士毕业生答辩时间安排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答辩及学位申请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和注意事项.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 学位评定分委会主任介绍学位申请情况的提纲.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 研究生学位申请及审定书中各环节签字流程.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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