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天津市工程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相关奖项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本人申请,学院推荐,研究生处审核通过。现对拟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具体申请材料详见附表。
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研究生处反映,受理电话:28127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