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津学位办[2021] 1号)的文件要求,按照《2021年硕士学位授权动态调整工作方案》的规定,经学科申报,专家审核评议,现将拟增列应用心理、金融、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的申报材料公示如下:
附件1:《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应用心理》
附件2:《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金融》
附件3:《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翻译》
公示时间自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5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和问题,请与校学科办联系。
联系电话:28127761。联系人:张巍。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