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文件
津职师大研究生处发〔2011〕10号
关于转发《关于对拟于2012年春季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学位论文进行抽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现将天津市学位办《关于对拟于2012年春季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抽查评审工作的通知》(津学位办〔2011〕1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学位论文,圆满完成市学位论文抽查评审工作。
附件:天津市学位办《关于对拟于2012年春季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抽查评审工作的通知》(津学位办〔2011〕15号)
主题词:硕士研究生 学位论文 抽查 通知 (共印 10 份) |
抄送:校办 |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
2011年11月10日印发 |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津学位办〔2011〕15号
关于对拟于2012年春季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进行抽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位授予单位:
为强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质量意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我市将对拟于2012年春季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抽查评审。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审范围
拟于2012年春季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二、抽取及评审方式
根据学位授予单位上报的拟毕业研究生名单,按5%的比例随机抽取待评审的论文,重点抽取新增学位授权学科和重点学科的论文。
论文采取“盲评”方法,每篇论文由3名同行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专家根据天津市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指标体系对论文评分并给出总体评价。
三、结论反馈
学位办对专家评审结果予以通报。如论文被至少2名专家总体评价为“较差”或“不同意”进行论文答辩,有关单位需将对该论文的处理意见报市学位办备案。
四、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于11月20日以前将拟于2012年春季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名单报送市学位办,EXCEL电子文件和打印盖章的纸质名单各1份(样表见附件);
(二)11月底之前由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论文抽查名单和报送时间、办法;
(三)2012年初完成论文抽查评审工作,学位办通报评审结果。
五、组织管理
本次论文抽检工作委托我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具体组织。
学位办地址:天津和平区新华南路226号103室
邮政编码:300050
联系电话:23397866(传真),23145651
电子邮箱:tjxueweiban@yahoo.com.cn
附件:拟于2012年春季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名单(样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主题词:硕士学位 论文 评审 通知
(共印25份)
抄送:天津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1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