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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1年职校硕士录取说明
2011-11-17 13:23   审核人:

各位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80号文件精神。目前,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正在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课成绩研究加紧制定录取原则。我校确定录取分数线后,将在网上进行公布,并电话通知复试事宜,望广大考生关注。

注:

关于调剂的有关说明

根据有关规定: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不进行跨校调剂录取。

复试需带材料说明

 GCT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相关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和三证的复印件一份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考生根据成绩自行决定是否进行资格审查和复试,未按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通知中有说明。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研究生处

                                  2012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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