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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接收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23-09-21 18:05   审核人:

 

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精神和要求,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与材料齐全。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查看接收专业及计划人数。计划人数均为预估数,实际录取人数可能会根据申请情况,报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

三、报名

1.填报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2.通知复试。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3.接受复试。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复试通知。

四、复试及拟录取

1.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一般在1020日前结束,具体日期以系统通知为准。

2.考生须在复试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报考专业所在学院:

1)居民身份证;

2)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3)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

4)获奖证书;

5)外语水平证明,如CET四级、CET六级、TOEFL、雅思成绩等;

6)如有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务必承诺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录取后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研究生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

3.拟录取。学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进行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体检工作在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

4.公示。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被举报存在问题的考生,经查属实取消录取资格。

五、其他要求

1.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录取的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申请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六、咨询与监督电话

为方便考生,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咨询和监督举报投诉电话,负责解答考生咨询并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招生咨询电话:022-88181618022-28197617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22-88181500

 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邮政编码:300222

学校主页:http://www.tute.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http://yjsh.tute.edu.cn

邮箱:tuteyjsj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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