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4号)教育部《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09〕1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安全性: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监督考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特殊时期博士研究生笔试、面试相关保障工作,保证考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公平性:严格考试组织管理,规范考试流程,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三)科学性: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考试内容。
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为副组长的博士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研究生处和机械工程学院、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和职业教育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三、考试时间
5月29日进行初试考核,5月30日进行复试考核。
四、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职业教育,把从事职业教育作为终身事业追求,取得学位后必须到职业院校工作。
(三)已获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并获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其中骨干教师由所在单位出示骨干教师证明材料。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能够坚持完成学业,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招生计划
学校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10人,其中机械设计制造教育方向7人,自动化工程教育方向3人。
六、考试方式
学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用现场考试方式。
(一)防疫要求
考生需要在开考前14天填写《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现场考试健康状况表》,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考生请提前在支付宝申请“天津健康码”,如健康码为“红码”“黄码”请提前与学校工作人员联系。研究生处在考试前将考生名单报送疫情防控指挥部,考试当天考生凭借准考证、健康码、行程卡进入学校。考生考试期间要配合学校防疫管理。
行程卡中显示近14天到达或途径中高风险地的考生,请提前抵津做核酸检测。风险等级以国务院客户端中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结果为准(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务院客户端”→便民服务→疫情风险查询)。行程卡申请方式:微信小程序→搜索“通信行程卡”→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同意并授权)→查询。
(二)考场、候考安排
考生佩戴口罩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进入考场,每人间隔超过1米。考生上午场考完交卷后到指定休息场所,不得走访校园其他地方。
七、考试具体组织形式
(一)初试
1.初试旨在考查考生的学术理论基础素养,采用笔试方式进行,共3门课程,每门课程笔试卷面成绩采用百分制,每门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
2.初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2021年5月29日 8:30-10:00,英语;
10:30-12:00,教育学综合;
13:30-15:00,专业课
(二)复试
1.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未来研究计划、科研及教学研究能力、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复试采用百分制记录成绩。
2.复试入围: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每个招生专业方向由高到低,按招生计划1.5倍确定进入复试人数(小数点向上取整处理)。
3.复试由学校组织专家复试小组完成,具体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承担培养任务的学院负责。小组成员数一般应为奇数(≥7人),其中包括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工科专家不少于4人、职业教育专家、职业能力测试专家、外语测试教师(可兼任)至少各1人。
4.对专家复试小组工作要求。
(1)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公正公平的态度做好复试工作;
(2)复试前,必须召开小组会议,统一评分标准,强调工作纪律;
(3)复试过程中,每位专家必须独立评分,认真写出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4)复试要对考生以下方面做出评定:工作经历及业绩;教学和科学研究经历及专业知识;对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应具备能力和素质的理解;对国内外职业教育研究前沿的了解情况;职业技能及综合应用知识能力;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等;
(5)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查。复试完毕后,各学院应及时将复试情况表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5.复试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考生须在考试前将所有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2)具体考试考场安排将在研究生处网页公布,考生可登陆查询http://yjsh.tute.edu.cn/bsyjs/bszs.htm。
八、招生录取
(一)成绩计算
考生录取要综合计算笔试、复试成绩。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考生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3)×50%+复试总成绩×50%。
(二)录取办法
1.一个导师组同一年一般招收1名考生。
2.各专业方向考生从高到低依次按总成绩排序,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拟定录取名单,并提交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须在网上进行公示,确定最终录取名单,报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九、信息公开
(一)学校在研究生处网站及时发布考试信息。
(二)所有考试工作结束后,研究生处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咨询及申诉渠道
为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设立咨询和举报电话,负责解答考生咨询并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考生认为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可向学校提出异议、申诉。学校将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违规违纪行为的,移交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22-88181618,022-88286992,022-28126257
申诉电话:022-28197617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附件:《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现场考试健康状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