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职师大研究生处发〔2015〕9号
关于开展2015年天津市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天津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及《2015年天津市教育外事工作要点》(津教委国际〔2015〕1号)文件有关要求,全面提升天津市来华留学教育教学质量,打造我市留学生教育的国际品牌,天津市教委决定开展2015年度天津市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拟申报课程应与学校相关学科专业的整体规划和建设密切相关,体现学校学科专业特色,且应是学校面向来华留学生或同时面向我校学生开设的全英语授课课程。原则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量大面广的专业课或中国文化类课程。所申报课程应具有可持续性,其中学历课程应开设1学年以上,非学历课程应开设2个轮次以上,且课程负责人为我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连续从事外国留学生英语教学的专职教师。鼓励申报过学校留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的教师优先申报。
拟申报课程的支撑网站应已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主讲教师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录像要充分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制作。
二、 申报程序
申报部门应根据《天津市来华留学英语授课评定标准》(附件1)进行自评。在开展自评工作后,认真填写《2015年度天津市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申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2015年度天津市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申报表》(附件3)、《2015年度天津市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4)等文件,并将以上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处。
三、 申报时间
各相关二级学院应于
2015
年
7
月
20
日前
将纸质加盖学院公章的推荐表(附件1、2、3、4)以及相关推荐材料的电子文档报送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
2015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