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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13级留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11-12

津职师大研究生处发201512

关于进行13级留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保证我校留学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留学研究生培养过程,根据《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13级留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3级全体留学研究生

二、组织工作

考核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学院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二级学院院长或分管院长担任,成员包括至少两名高级职称的专家和研究生工作秘书。

三、考核内容和实施办法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

四、考核时间安排

本次考核工作务于 2015 1130 之前完成,各学院将考核结果汇

总表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留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报研究生处。

2015-10-19